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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直在想為什麼自己不大會掛念那個偶爾走在一起的「朋友」,就叫他k先生吧。
朋友都說他壞,一心的吃人家豆腐; 就是玩玩而已。
這個問號,我自己都在想。

直到有一天,看了橘子的<<不愛,也是一種愛>>;
到隔天自己和前男友r 先生去慶祝他的生日的時候,
當自己一面把手翹進他的臂彎,一面想起明晚自己又是相約別人去看電影的時候,
我就知道,
「原來,我們都不過是愛情的慣犯。」

我們都只不過是在找尋伴侶。
我們都寂寞。

也許我們都有一個想愛但又不可以愛的人,
既然如此,我們又何必要太認真?

「幸好,沒有太認真。」

在地鐵的車廂中,望進R先生的眼眸裡,我看到了隱藏的感情;
和J先生並肩行逛書展相約看戲,愈覺得他是NICE GUY,可惜事實是我們只有友情;
就算是依偎在多瑙河的河畔,也只不過是兩個寂寞的人的身影。

檢討著自己,其實本質上根本和k先生沒異樣,
沒有他那般flirty,但一樣是遊戲人生。
周旋在眾人之間,大家都沒有說清楚;
有些事情不可以說破,就如有些人是不可以愛一樣。
不愛,也是一種愛。

也許凡事不必太認真,除非我找到令我要認真的原因。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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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ttt2tt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